1.文献资源借还:
读者类型 | 借还规则 | |||||||
可借册数 | 借期 | 每册续借次数 | 最大续借期上限 | 预约限额 | 预约保留
| 逾期费(元/册·天) | 宽限期 | |
教职工 | 30册 | 60天 | 1次 | 15天 | 2册 | 5天 | 0.10 | 9天 |
硕士生 | 25 册 | 60天 | 1次 | 15天 | 2册 | 5天 | 0.10 | 9天 |
在职硕士 | 20册 | 180天 | 1次 | 15天 | 2册 | 5天 | 0.10 | 9天 |
本科生 | 20册 | 30天 | 1次 | 15天 | 2册 | 5天 | 0.10 | 9天 |
同等学力、进修生 | 3册 | 60天 | 1次 | 15天 | 2册 | 5天 | 0.10 | 9天 |
自考生 | 3册 | 30天 | 1次 | 15天 | 2册 | 5天 | 0.10 | 9天 |
借还地点 | 图文:自助借还机、一楼总服务台 邵馆:一楼大厅、三楼中小学教材资源中心 |
温馨提示:工具书、期刊、报纸仅限馆内阅览。
2.续借
读者可在图书到期前15天内上网自行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应还日期从续借当日起顺延一个借期,当借阅天数达到总借期上限则不可再续借。如读者所借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则无法再续借。
图书续借办法:
(1)从图书馆主页或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我的图书馆”自行续借。
(2)关注“浙师图文”微信号,绑定一卡通后办理续借。
(3)下载和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移动图书馆”APP办理续借。
扫码下载移动图书馆
3.预约
如读者所需图书已全部被借出,可办理预约。预约图书还回后,读者凭短信通知或一卡通到图文信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图书馆为读者保留预约图书5天,每位读者最多允许预约2册图书。
预约方式:1、登入“我的图书馆”,2、关注“浙师图文”微信号
,3、使用“移动图书馆”APP自行预约
。
登入“我的图书馆”关注“浙师图文”微信号 “移动图书馆”APP
4.超期罚款
图书需按时归还,宽限期为9天,超过宽限期,将按每册图书每天0.10元(含宽限期)予以罚款。一旦有书超期,则自动停止借书功能。
特别提醒: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自动延期至开学后一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不算超期。
5.馆藏污损、损失赔偿
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严禁在书上涂画、批注;严禁撕书、用刀片划书;不得污损图书。如发现以上情况,将酌情予以批评教育、赔书罚款等处罚。
请妥善保管图书。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和相同ISBN号的图书偿还,另收图书加工费6元,或根据该书不同的出版年代及馆藏情况按原书价格的4-20倍赔偿。